*聲明*
Alegria 官網上一切規範
(包含:執事規範、小姐/少爺 規範及權益、參與規則等)
皆以目前活躍於噗浪上之各家虛擬執事團規範為參考基礎,
另參考實體執事店Michaelis 執事喫茶,
其餘設定……等如有雷同純屬巧合。
參考店家為 SP/SAR、Lilas Blanc、Cielo、
BLUE ROSE、Michaelis 執事喫茶等。
開幕前,皆事先私噗告知上述虛擬執事店家,
本宅官網相關規範有參考各宅邸官網,
並給予對方官網網址,方便對方檢閱。
宅邸內所有文章皆為本宅人員共同構思、修改、校稿後完成,
請尊重個人智慧財產權,
若需參考請先私噗或以E-mail方式告知家主。
附上對於抄襲兩字,定義解說:
1. 抄襲,簡單來說就是在沒有註明出處以及合理使用下,將他人的想法或文字當作是自己的。
因此,不論是直接或是間接引用,則必須註明其出處。
2. 《著作權法》中,第64條說到:「利用他人著作,應明示其出處」及
第65條:「應著重在非營利使用、引用的比例必須適當、不能對於潛在的市場價值造成影響等」。
因此,若是「清楚註明出處」且「沒有營利行為」以及「使用結果不會對市場價值造成影響」等明確的標準下,
則不違反《著作權法》。
反之,若是使用他人文字想法卻未註明出處,則觸犯了《著作權法》。
3. 若今天改寫了引用資料的內容,仍需要註明其引用出處。
因為換句話說或是改寫內容並不是避免抄襲的條件。
4. 今天若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,出現了跟別人一模一樣的想法,並不是完全不可能。
但不同人在對於想法的用字上必然會有其不同的地方,因此可以藉由比對雙方表達方式以及想法細節去做判斷。
不過,仍須注意到這樣的情形,是否是因為你曾經閱讀過相關的文字、想法但卻忘記了,
若是這樣則必須要註明,否則還是會被指為涉嫌抄襲。
※資料來源:http://www.plagiarism.org/plag_article_plagiarism_faq.html
※資料來源:http://www.plagiarism.org/plag_article_plagiarism_faq.html
※參考資料:國立中山大學數位抄襲防治研究中心
2012.12.02 22:00 修稿